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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房产纠纷老文书能做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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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房屋产生的纠纷的时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提起民事的原告有进行举证的责任,举证就是提供证据,那么上诉房产纠纷老文书能做证据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上诉房产纠纷老文书能不能做证据

老文书能不能作为房产纠纷的证据,主要看老文书具不具有证据的效力,能不能对房产纠纷问题进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上诉房产纠纷老文书能不能做证据”问题进行的解答,老文书能不能作为房产纠纷的证据,主要看老文书具不具有证据的效力,能不能对房产纠纷问题进行证明。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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