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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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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为了避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对各项事项认真审查。但是有的合同成立并且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可能双方当事人都会违约,不履行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应如何处理?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双方违约的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对于双方均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不能推卸责任。总之,在双方均违约的情况下,各自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也可向对方追偿损失。其中,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一百二十条和一百五十九条中都有明确规定。

一般以双方的过错互相抵消后,能否继续履行合同为准,如能够继续履行,一般不会判决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是一方明显违约导致不能过户,会判决导致不能过户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不管怎么说,违约总是不好的,它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此,合同法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那么就需要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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