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农村房屋的时候,也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这样购房者付出去的钱才能够有效,将来卖家要是反悔,自己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手头上没有现成的农村房屋协议需要自己去制作下。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制作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
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圓(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中证人(签字):章
oo年oo月oo日
二、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同时,由于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公民个人(包括农民在内)对于其房屋既然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自然有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的处分,包括出卖、互易、赠与等方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村民有权利出卖自己在农村的房产。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只要符合法律相关政策、能够生效就可以发挥相应的效力。建议大家在买卖农村房屋之前,要清楚它是否合法。需要制作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或是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时不懂得细看它的内容,可以来若悠网找寻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