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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该怎样维权

发布时间:  浏览: 367 次  来源:网络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网友咨询:

我是我们小区120户业主代表,我们在购买小区商品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房款中含水电开户费,交房时水通电通。但开发商却将小区用电开户以房地产公司名义在供电部门立户,供电部门每月抄总电表,而不是向原告每户抄表收费。今年,供电部门向我们小区发出紧急通知称,鉴于目前用电无人管理的现状,经对小区用电设施实地勘察,小区部分低压工程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经供电部门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需将原50mm2铝芯电缆更换成95mm2铜芯电缆,对其进行改造合格后方可接管。请律师帮我们出个主意,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为原告办理用电开户,一户一表,并承担小区供电设施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你们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出诉讼代表人,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合同要全面履行的原则,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仅要履行交付房屋等义务,而且要按合同约定,业主缴纳水电开户费,开发商就要履行到电力部门办理开户手续,消除用电隐患的义务将原50mm2铝芯电缆更换成95mm2铜芯电缆,对原存在隐患的电路进行改造。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若悠网站,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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