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就遗漏事项再次进行补充协议的签订。该补充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那么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应包括什么,才能对降低合同风险?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售楼书》的重要内容应作为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
购房人在购置商品房时,尤其是其购置期房的时候,往往是看了开发商印制的《售楼书》,才决定是否购买。售楼书中往往列明了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况。购房人认为《售楼书》是开发商的承诺,因此,一旦交付的房屋与《售楼书》不一致,大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实践中,这类争议不在少数。为了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购房人将开发商在楼书中承诺的与其有关的重要内容写在补充协议中。
(二)房屋质量的约定
房屋质量的问题,是购房人入住后与开发商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因此,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房屋质量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购房人应当与开发商约定的内容包括:墙体平直的标准;防水的标准,即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表面裂缝的标准:即开发商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管线安装与室内表面的平整标准:即开发商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承诺任何管道的安装不影响房屋室内表面的平整。采用的建筑材料应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等。
(三)商品房交付的约定
房屋交付时,履行的手续有:房屋入住通知;钥匙收条。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交的资料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该两书内容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实测面积等。
(四)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
双方约定: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商品房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
(五)产权证取得期限的约定
产权证是认定房屋权属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常会出现购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后的几年内,都拿不到产权证,至使产权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因此,约定产权证取得的最后期限十分必要。并同时约定,如到期购房人仍然得不到产权证,购房人有权退房及退房处理办法的约定。
(六)关于不能如期取得贷款的约定
按揭贷款是许多购房人都采用的付款方式。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开发商往往写明,如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几日内付清余额。购房人往往粗心,没有注意该条款或者因为觉得不能获得的贷款的风险不大,对该条款没有重视。
(七)关于物业的约定
实践中,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之间产生的纠纷很多,因此,购房人为保证其入住后权益的维护,也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购房人应当与开发商协议约定,前期物业的服务时间,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期限届满后,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决定是否继续聘任物业或重新指定其他物业的相关约定。
以上就是一些可以参考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内容。无论是补充协议还是房屋买卖合同,消费者都要对每个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解读,注意开发商故意误导的说法表述等,对约定不明的要及时指出,以免后期争议的发生。若悠网还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