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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

发布时间:  浏览: 547 次  来源:网络

通常来说,我们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后,还需要将购房合同交与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交一定的公证费。那么,您知道公证费收多少吗?有什么标准吗?下面是由若悠网乌海律师为大家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

针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相关文件有具体的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房屋出售价格在500000元以下的,按照0.3%进行收取;

若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需要按200元收取;

房屋出售价格500001元至5000000元的,按0.25%进行收取;

房屋出售价格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按0.2%进行收取;

房屋出售价格在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按0.15%进行收取;

房屋出售价格在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的,按0.1%进行收取;

房屋出售价格在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的,按0.05%进行收取;

房屋出售价格在100000001元以上的,按0.01%进行收取。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由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然后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

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其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将对买卖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如下:

1、买卖双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是否与本人相符,是否真实;

2、买卖双方是否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是否存在有不具行为能力的情况;

3、买卖双方是否是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该公证申请;

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6、交易的房产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权人,则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通过审核之后,公证处即可为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般而言,我们在正式拥有房屋之前都需要将购房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且交一定的公证费,公证合格后,二手房买卖合同才算是正式生效。如果你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解答,欢迎您到若悠网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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