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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大,购房者有权退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37 次  来源:网络

目前新房的商品房公摊面积越来越大,有些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合同上面约定了商品房公摊的面积,但是收房的时候却发现商品房公摊面积大了,房屋面积小了。那么,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大,购房者有权退房吗?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大,购房者是否有权退房?不能。

1、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对是否按套计价销售并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合同第2条和第9条的约定来看,计价方式应为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因此,肖某某认为该购房合同属于按套计价销售没有依据。同时,在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对于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并未规定合同双方必须将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

2、该购房合同第9条第2款关于面积误差比的约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房屋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问题,首先依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才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出卖人与肖某某在购房合同第9条对面积差异的问题作了明确约定,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应按照该约定结算房款,因此,肖某某提出该约定无效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公摊面积增大,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作出明确约定,则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加了,但是增加后的总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的误差不超过3%的话,那么购房者不能请求解除合同,而且必须补交增加的公摊面积的款项。当然,如果购房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则按照合同执行。

比如,购房合同约定套内面积80平米,公摊面积20平米。如果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加到22平米,那么房屋面积的误差则是[(80+22)-(80+20)]、(80+20)=0。02,即2%,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3%,因此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补交这增加部分的公摊面积房款。

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大,购房者是否有权退房?在收房的时候发现商品房公摊面积跟自己当初约定时不符,不一定要退房可以去追究开发商责任要求赔偿。如果您遇到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大想要给自己进行维权,欢迎您找寻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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