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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拿钥匙需带哪些证件

发布时间:  浏览: 500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拿钥匙”这个词,那么新房拿钥匙需要什么?购房者在购买新房后,拿钥匙之前,需要为新房办理一个房产证,这样新房才能真正的属于购房者。而在拿到新房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请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入住新房需要哪些证件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二、新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通过小编讲了关于新房房产证的一些讲解,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房屋纠纷时,最好还是寻求一下专业房产律师的帮助,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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