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购买者是需要留意很多的内容,比如卖方的卖房资格,带你去看房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有卖房的资格,房子可能不是他的或是房子的产权发生了争议,那么,怎么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的方法
我国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签约无效,合同主体不相符签约也无效,无效的合同,在合同中所约定各项条款或细节、补充部分对签约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签字前,首要弄清甲方是谁?他具不具备与你签约的主体资格。作为购房者,宜从以下六方面查验甲方的主体资格。
1、开发单位、销售单位、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如果你所购买房屋,开发企业执照的公司名称、销售许可证上的销售单位、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说明与你签约的甲方单位有“挂羊头卖狗肉”问题。
2、卖房者与所卖之房的产权所有人是否相同。须知,并不是凡是有公司营业执照、手持图章的人都可以和你签约卖房。卖房单位和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名称要相同。卖期房的,要看其是否有所卖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现房的,要看其是否有所卖房屋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有,则表明该房屋可以办到产权证。
3、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是否都具备预售资格。有的小区一期所建造的商品房,交纳了地价,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具备了合法销售权;而二期工程建造的商品房,由于未交纳地价或其它原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有的就使用一期工程的预售证去预售二期工程建设的房屋,以期尽快收回资金,这也属于“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一旦签上这种合同,风险自然很大。
4、总公司与分公司都拥有合法销售权。许多房地产公司都有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销售公司。如与你签订购房合同的甲方是该开发公司属下的分公司或销售公司,则该分公司或销售公司未取得该总公司正式的书面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文件,该分公司或销售公司则无权销售,更无权作为签约甲方的主体资格签订购房合同。
5、房屋中介代理是否具有正式委托的文件。房屋中介机构作为该楼盘的营销总代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代理公司必须具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证书》。二是该代理公司必须具有经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执照的营业范围内必须有代理营销房屋的项目。只有这样,该中介代理公司、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才有权与购房者签订房屋出售合同。
6、合同签约人是否具备签字资格。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字人,必须是该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其他人都无权签字。也就是说,签字人必须与该公司《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名字相一致,如果是销售部经理或营销员代表甲方与购房者签约,要取得该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必须同时附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销售经理或代表签约权的正式书面委托。
开发商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五证两书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6)、“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证件不齐的房子最好不要购买
证件不全的房子最好别买,在房地产交易中,最常见的违规案例就是“五证”不全。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最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不齐全,不但办不出产权证,连签订的预售合同都无效。
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的方式文章也给大家介绍了下,你在买房的时候要是对于卖方的身份存在一定的疑虑,可以采用这些方法来判断下,但最好能够找专业人士帮助你分析。若悠网上面有律师,有需要的人们不妨来网站上咨询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