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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付了首付现在不想买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609 次  来源:网络

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选好了再买,有的人在买的时候就是没有看好,付了首付后发现房子存在着不小的问题的时候就不想要了,那么这个时候可不可以退款呢,房地产是否会同意。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买房人付了首付现在不想买了怎么办”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就算开发商给你退,你还要承担一些费用,例如备案费、还有贷款的公证费都是不会退的,如果按正常情况你没有任何理由开发商也不会轻易退给你,退给你也要算你违约,找家中介帮你卖了,没办到产权证也没问题,等买家付完房款,去做了委托公证就可以了,把所有的交费发费都给买方,到办产权证的时间买方拿着委托公证自已去过户成他的名字就行了。不过假如开发商同意更名那就更好啦。

合同法法律性质

1.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可撤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合同可以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成立的合同;

(五)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签订

要约

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要约人可以规定要约承诺期限,即要约的有效期限。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

承诺

为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约的一方称要约受领人,或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承诺,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对要约内容的扩张、限制或变更的承诺,一般可视为拒绝要约而为新的要约,对方承诺新要约,合同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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