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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457 次  来源:网络

所谓串标,是指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或“相互串通招投标”以达到规避合法竞争,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利益的行为。那么是否这种合同是否有效呢?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咨询:

开发商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有效吗

请问各位律师,开发商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有效吗,现开发商欠我钱,我能以个人名义起诉吗,厦门的,谢谢。

律师回答:

你好,可以的。你等于是承包方,如同包工头。诉讼时效两年。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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