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过高的情况下,买房对普通家庭来说可谓是一辈子的大事,由不得不谨慎对待。那么购房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
1、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2、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注意交房日期,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违约责任明确等问题。
3、物业管理: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4、其中必须要了解的信息包括:房屋开发手续是否健全;开发商的信誉和知名度;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资质情况进行了解;房屋建筑、装修质量;房屋建筑进度是否与先期承诺吻合;房屋实际销售率;房屋设计、规划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5、有现金、支票、转账、活期存折、信用卡等方式。别忘了索要正规发票。
6、交房时的争议多,交房时的环境差、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不能使用是一个关键因素,应该把配套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和环境达到的具体标准写进合同,并约定达不到使用标准的,按主合同第九条逾期交房的规定处理。
7、开发商为了卖房,会通过广告、楼书进行宣传,售楼人员也经常向买受人做出各种承诺。应该将广告、楼书的明示事项和承诺写进补充协议里。
8、注意质量保证书内容:
一是注意保修范围及期限。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部门规章规定了在正常使用下,商品房的最低保修期限,购房者要注意核对。
二是商品房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是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是赔偿责任的规定。在保修期内,因商品房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开发商向造成商品房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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