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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证到年底需要办延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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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进行预售的时候发开商需要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才能对房屋进行预售,房屋预售证是有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需要进行延期,那么房屋预售证到年底需要办延期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上是房屋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房屋预售的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房屋预售证到年底需要办延期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一年,超过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房屋,如果仍然符合预售条件,则开发商可以办理新的预售许可证,所以不一定要年底才能办理。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有:

1、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交: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2、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且未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超过竣工日期,还应提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和现场照片(原件)。

3、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但已超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超过竣工日期,还应提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和现场照片;

延期交房违约赔偿和房屋交付方案(原件)。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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