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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验房再缴费可行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16 次  来源:网络

每年的年中和年底都是房地产市场的交付高峰期,常州房屋交付有哪些费用,可不可以先交钱再验房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这方面的信息。

先缴费再验房

近日交付的常州某盘业主张先生在该盘买了一套房子,为了这套房子他几乎倾尽所有家产,本来能拿到新房钥匙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在交付前,他几次想看房都被拒之门外,房子究竟长什么样子?质量如何?房型是否和户型图一致?这些都是每一个业主在交付前特别关心的问题。终于等到交付那天,当他兴冲冲赶去收房时,却发现开发商预先制定的收房流程必须是先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能领到钥匙验房,否则就不能直接办理收房手续,张先生认为此项规定简直就是“霸王规定”。

虽说在常州乃至全国其它城市中,期房交付都普遍存在着这样的规则,业主们虽对此规则有诸多意见,却也无法从国家法律明文中找到相关理论依据来支撑自己,由于前期已经签过购房合同了,也不可能因为不给先验房而违反合同,所以大多数人都选择默认此项规则,但也有一些业主担心自己的房子质量有问题而不愿服从,并对开发商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可开发商却表示:业内都是这么操作的,没有开发商会选择让业主先验房后再缴纳相关费用。也就是说这是一条业内公认的“潜规则”。

记者随后了解到该盘的物业费用较高,零零总总加起来也好几万呢,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为何要先缴纳费用后验房?这个“既定”流程是否如该盘的工作人员所说的一样,是“业内普遍的操作流程”呢?对此,记者针对交付流程的相关争议问题特意致电常州房管局和常州建设局。

常州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常州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来制约房地产的交房流程,对于开发商交房前不让验房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说,按常理来讲,在交房前,开发商应给予购房者验房和看房的机会,他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除了注意相关条款之外,还可提出是否可在交付前进行验房,并在合同中注明,以避免之后出现类似的情况。

常州建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地产的交房流程制定并不是由建设局来管理的,而是由房管局统筹的,建设局只管房屋质量问题,如若在验房过程中发现有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建设局来反映维权。但同时工作人员也表示,就他个人而言,自然希望在缴费用前能看一下房子,毕竟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

既然是“潜规则”,必然有相反的“明规则”,但从常州房管局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常州目前还没有一条明文规则来制约这样的“潜规则”。有业内人士表示,先验房、后收房、最后缴费才是这三者的正确顺序。“这也是由现在的预售制度带来的供不应求造成的,业主不想先缴也得缴。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出面干预,强制性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这个流程来进行交房,才能有效杜绝现在这个‘反流程’”。

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交房时要求业主缴纳的费用无非是以下几类:

1、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的初装费。

2、面积测量费。

3、物业管理费用。

4、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和房产证代办费。

应当了解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包括以下部分:“住宅开发成本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工程费和间接费用。”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费用外,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新建商品房收取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都是错误的。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即使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没有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而在合同外增加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入网费或初装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也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因此这部分费用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开发商的交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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