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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购房者可退房索赔

发布时间:  浏览: 310 次  来源:网络

《江西省实施方法》对部分行业经营行为作特别规定,涉及食品餐饮、基础电信、汽车经营、养老服务、房屋装修等十几个行业。其中,商品房出现以下7种情况的购房者可要求退房、赔偿: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2、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

3、违反合同约定时间,擅自变更房屋选址、结构、户型、层高、朝向、楼层、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的;

4、交房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延迟,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已经出卖给第三人,及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超过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期限一年,由于经营者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

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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