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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逾期交房的认定:
1、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和在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外,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肯定要按合同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和合同里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开发商却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告知购房者,开发商同样要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在交付房屋时,如果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有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没有约定的,就按开发商逾期交房处理,直至达到使用条件为止。
4、购房者和开发商如果就房屋交付的条件签订了补充条款,有特别的约定。如果没有达到约定的条件,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如何处理:
确认逾期交房后,开发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指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预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则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确定。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