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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浏览: 473 次  来源:网络

到了收房季,准房主们在高兴收房之余却有很多注意的事没有注意到而影响纠纷,各种要交的费用因事前没有沟通好最后业主和开发商闹的脸上挂不住也是常有的事。那么,如何?今日若悠网小编就要来个大家说说商品房收房标准。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住宅使用说明书》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

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

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三、房屋检验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1.检测房屋面积:

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

2.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装修质量

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开发商限期处理。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开发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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