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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申请提取兰州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的,具体办理方法和相关要求如下: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A、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B、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职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要提供购房资料的,应同时提供购房职工的上述购房资料。
3、提取时限: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房屋所有权证》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