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者选择房屋的过程中存在着种种的波折与变动,如果购房者交了购房意向金,但是中途由于自身原因,决定放弃购房,那么这笔钱还能要的回来么?
首先,要区别意向金、定金和订金。
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
订金则是一种预支款,是款项的一部门,不具有担保的性质。
在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个专有名词,根据其意思,结合合同的实际情况,应该属于定金或者订金。
假如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通常以为,未明确有担保意思表示的意向金,应理解为订金。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为表示购买的诚意或为了拥有第一购买权,需要支付意向金即为订金,但是这个订金是不具有担保成分的。只有转为定金后,才转化为具有担保的形式,代表买卖双方认可对方,愿意达成一致的买卖关系。如果有一方违约必将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选择在房产中介居间成交的购房者,首先会由房产中介公司帮其选择中意的房屋,然后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意向金。收取意向金后,居间方约见房屋所有人进行房价及各项题目的确认。房屋所有人同意在买卖居间协议上签字确认,居间方将意向金转交给房屋所有人,这时的意向金就转化为定金了。与此同时,购房者需要留意,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产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保存,以免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参谋有不道德的行为泛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交了购房意向金但不需要房子了该如何要求退还?
一般在中介买房,肯定会签署一份三方居间协议,在三方居间协议中会先签字,此时房东还没签字,你所付的钱就是意向金,若房东同意你的条件,签署了三方居间协议,则此时你的意向金就会转为购房定金。
所以,如果现在房东还没同意条件且签收该钱款,则该钱款目前的性质还是意向金,你完全可以取回该意向金,如果中介不退还,你可以要求退还,并书面告知鉴于目前还没签收,你收回购买的邀约,要求中介退还意向金。
若中介告知出让人已经签收,为了防止中介作假,假冒房东签字侵吞你的意向金,你必须面见真实的房东确认该事项的真实性,如果真的是房东签收,则该钱款转为定金,你不购买则该定金是要被没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