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签好购房合同后应该按照合同上约定的的时间及时交房,超过约定时间内没交房的,就是逾期交房。通常情况下,卖家逾期交房,买方又延期支付房款的,这种违约责任应该怎么分配呢?下面若悠网就和你一起来看看吧。
一方逾期交房,另一方延期付款,责任怎样分配。
那么双方都负有违约责任,是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同时履行。开发商有交付房产的义务,而买家也有付款的义务。如果开发商逾期未交付房产的,买家可以不支付购房款;买家不支付购房款的,开发商同样可以拒绝交付房子。
1、要是实际情况情况并不是那么复杂,如果就单独卖家逾期交房。
因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已经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即使双方未明确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赔偿责任,但因出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实际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出卖方也应当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
此时,买方可以要求的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分为两类——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当合同各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时,就适用法定违约责任,所以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旦对方违约,受害方依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定违约责任。
2、反之,如果是就买方延期支付房款的话,那么也是按照上面的做法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实际中要是遇到卖家逾期交房,而买家又延期支付房款的,可能双方会互相推脱履行责任,或是在一方已经开始履行的时候,对方还要求逾期违约金或是逾期利息的,要注意这种情况下,因为是双方都违约,所以必须同时履行。
由上可知,如果你已经履行合同了,对方也要跟着履行,要对方不履行的话,你还可以要求违约金或是逾期利息,而不是对方的权利。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的上述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登录若悠网网页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希望您的疑问会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