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子的时候,有些人心急于自己看中的房子被别人买去了,就会急急忙忙的先把房款给付了,没有签合同再去付房款,其实这样做风险很大。那么,未签购房合同前支付房款有何风险?若悠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现在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1、一房二卖
2、开发商项目手续不全,后期无法办理房产证
3、开发商已将房屋在银行进行抵押,暂时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面临房屋被拍卖的风险。
现在的救济途径主要有:1、向房管局咨询项目的相关情况,确认项目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举报,2、以收据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款;3、自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退款或拿到正式合同。因风险太大,建议退房款。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
(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避免开发商拖延办理。
(四)应该明确装修标准,如果开发商广告的是精装修,或者样板间是品牌的,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予以明确。不要含糊表述为使用进口品牌,或请注明装修公司,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什么装修公司来装。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以免精装修变成“惊装修”。
(五)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部分,确定公摊的位置。开发商有很多赠与购房者的情况,实际上有时是公用的面积。
(六)退房的责任。一旦退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要求开发商退还全款,包括银行的利息、违约金等。
最后,还需要提醒您注意,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一定要注意看清开发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就是你认购、并且所要买的房子。在未签购房合同前支付房款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纠纷和争议,无法解决争议的人可以找若悠网上的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