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买卖房屋合同之后,购房者就变成了业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吗,那么除此之外,他享有其他的什么权利吗?以下就是小编根据经验总结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提供或出示《竣工备案证明书》,否则可以拒绝接房。因此造成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当实际面积少于暂测面积时,购房者有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款项或者解除合同。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如产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的交付期限及免责事由,当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的交付时间之后交房时,购房者要求其提供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
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依据合同约定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早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七、办理户口的权利
商品房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办理购房入户手续了。协助购房者办理户口是目前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附随义务。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关于上诉问题的一些理解与整理了,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或者有其他任何法律问题,可来若悠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定能完美解决你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