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高房价是人们置业路上的“拦路虎”,那么高公摊就成为了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隐形杀手”。看似面积够用的房子,在去掉“让人伤心”的公摊之后,实际面积往往令人大失所望。今日,若悠网小编将讲讲“公摊面积的那些事”,为大家铲除置业途中的“隐形杀手”,安心置业。
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即: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还包括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分隔墙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建筑面积。
2、根据规定,以下共有建筑面积应单独设置户室不进行分摊,但应分摊仅为本幢服务的相应共有建筑面积。
(1)为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警卫室;
(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棚、车库等;
(3)为公共事业服务的配套用房;
(4)避难层(室)及结构转换层可独立使用的部分。
3、下列共有建筑面积应单独设置户室不进行分摊,也不分摊其他共有建筑面积。
(1)为多幢服务的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B、消防避难层(室)及结构转换层;
(2)幢与幢之间相连的通廊。
怎样避免公摊面积“潜规则”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