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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房产纠纷,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争吵、金钱损失、互不相让及上诉到法院等一系列令人感到不愉快的字眼,令人唯恐避之不及。为了预防房产纠纷的发生,房产交易的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小心谨慎,遵守以下七大准则。
准则一:定金不能超过总房价的20%。
准则二: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在遇到纠纷时,只能择其一进行赔偿。
准则三:对于纠纷的处理,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从交易习惯。
准则四:在合同的履行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可以解除合同,退回定金。
准则五:在与中介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三点:定金一定要写代收、合同上要写明总房价、签订合同的时间也要写清楚。
准则六:在四种情况下,房产将被限制交易。这四种情况是:房子被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抵押登记以及异义登记。
注: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
准则七:卖家需要注意的是,出售贷款未还清的房子的正确步骤是——先还清银行贷款,再取消抵押登记,最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以上七条准则基本涵盖了房产纠纷可能发生的方方面面,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如果能遵守这七大准则,就能轻松远离房产纠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