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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什么是“四金”,它们之间有哪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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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我们常听到“四金”,它们分别是定金、订金、意向金、认筹金。对于那些买房小白来说,是很难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当你签合同一不认真就有可能吃个哑巴亏。今天小编带你了解什么是四金。

定金

定金又叫做保证金,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法律的相关效应。定金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得额度的20%。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约,他是无权要求返还的。收受定金一方不履约,双倍返还。

订金

订金又称为预付款,在初步达成协议以后,双方需要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它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它的数额也是由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无论买卖双方谁出现违约,订金都是会原数返还。

诚意金

诚意金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常见,购房者缴纳小金额,中介从而向房主谈房屋价格或其它事宜。法律上是没有诚意金之说,数额由当事人们自行决定。达不到购房意向的,需要无条件退款。

认筹金

诚意金在新房里比较常见,新楼盘开盘时,购房者按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以获得优先选房的资格。它也不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没有选中房屋,开发商需如数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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