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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买卖,现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上都完成了制式化,制式合同由各地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这种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开发商的行为,但开发商和每个购房者的需求是千差万别的,所以几乎所有的购房合同都要加上补充协议。不过现在开发商普遍强势,补充协议也几乎成了制式文本,只不过是由开发商负责制定而已。这种补充协议经常含有对购房者不利的条款,购房者应该擦亮眼睛。
正式合同对所购买房屋的状况做了比较详细的约定,但也有些条款不适宜加入,比如下面这些内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一、贷款问题,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对于贷款不够重视,因为个人征信问题贷款被拒的情况还是不少的。这种情况购房者只能选择退房,但首付款不会被全部退回,开发商会截留一部分作为违约金。有鉴于此,建议购房者对贷款问题作出约定。
第二、房产证办理时间。这个问题也很重要,购房合同里通常不涉及多久办理房产证,补充条款里需要作出约定。
第三、关于广告内容。开发商为了打动购房者,通常在广告和售楼书中承诺很多,比如学校,如果你是因为开发商的某些承诺而买房,就有必要将这些写入补充协议。
第四、精装修问题。精装修在房企的力推下越来越流行,但目前的精装修市场存在各种问题,建议购房者将装修标准,建材型号等细致内容都写入补充协议,收房时一一比对。
第五、房屋面积误差问题。面积误差在3%以内多退少补,超过3%的可选择退房等,这也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写明处理方式。
以上这五点建议购房者都写入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对于更多的个性化要求,各位购房者可自行斟酌。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信息,如果在这过程中,你需要律师的帮助,可以随时致电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