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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发布时间:  浏览: 589 次  来源:网络

开发商为了能让房子卖出更好的价钱,或者为了套取资金,一房多卖的这种现象我们并不难看到。那么,究竟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呢?下面请看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了保证买受人对其所购房屋拥有依法受保护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准。但在实际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款与办理产权登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不良房产商在此期间可能会一房多卖,最后也许只有出价最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

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即买受人只要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买卖合同,即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证将来获得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若悠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若悠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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