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一、房产测绘的目的
房产测绘主要是采集和表达房屋及其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二、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与勘测、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计算、房产变更测量等。
三、房产测绘的基本精度要求
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四、房产测绘的成果
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及内外业数据、薄册及其他信息载体。
五、坐标系统
房产测绘采用长沙市独立直角坐标系和黄海高程系。
六、房产测绘技术方案
房产测绘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和测区收集有关资料,在踏勘基础上制定最佳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检查,测绘工作结束后编写技术工作总结。
七、测绘仪器维护
测绘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及时维修,使用中注意仪器的维护与安全。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一、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原则,也可越级布网。基本控制点应根据城镇大小规模和精度留有余地的原则选择首级控制网的等级。
二、原有控制成果利用
利用长沙市原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须按《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规范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控制点,利用其点位进行联测后平差计算,使其达到相应等级点精度要求。因布设新区控制网利用原有点联测时,须对所联测的原有控制点进行检验和认定。
三、平面控制点等级及主要技术指标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中误差不超过±0.025m。
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各等级控制点测量主要技术指标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规定执行。
四、平面控制测量成果的整理和平差手薄的记载项目和原始观测数据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填写齐全。外业的原始记录不得擦拭、涂改、转抄,使用计算机记录时,所用软件须依法鉴定后方可使用。
二、三、四等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网都应分级进行统一平差或联合整体平差,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使用计算机平差时,所用软件须依法鉴定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