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铺投资、出租、自用的人都有很多,购买商铺和购买商品房又有不同,需要购买者提供相关的证件,在购买之前必须要准备好这些证件。但是买商铺有几证?很多人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若悠网小编介绍了买商铺相关内容。
【案情简介】
最近,一条“天价过道”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据媒体报道,北京一家房产中介在网上挂出售价150万元的“学区房”。事实上,此“房”非可居住的房屋,只不过是一条面积10平方米左右的过道。中介称,虽然这条过道无法居住,但是可以落户,可以解决学区问题。
报道刊发后,“天价过道”所在的北京西大栅栏派出所表示,就算独立房产证上标注这条过道为“住宅”,工作人员也会到现场查看,如果无法居住,将不予落户。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买了这条“天价过道”,可能会落得“学区钱财两空”的结果。
在现实生活中,买房买铺并非都能称心如意、顺顺当当。比如,说好的小区游乐场变成了水系、飘窗变成了普通落地窗、套内建筑面积缩水……昨天,72岁的市民王大伯特地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他异地买铺,2年都没拿到房产证的事情。
跑到椒江买商铺,王大伯看中“返租”
2008年7月10日,王大伯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向椒江某房产公司认购了一间商铺,商铺的位置在椒江某广场底层138号,建筑面积为26.97平方米,当时的购置价为2.19万元/平方米。
认购书中,双方约定,王大伯所购的商铺由房产公司返租,返租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共计5年4个月,商铺年租金为5.7716万元。
“听房产中介说,这个商铺是售后返租的,也就是说,每年能领到5.7万元返租。”王大伯觉得很划算,“房产公司承诺,只要我一次性付款,不但能拿返租,还可以每平方米优惠500元。”
2008年8月8日,王大伯带上银行卡,一次性支付给房产公司57.7158万元,买下了138号商铺。当天,双方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一份商铺租赁经营合同书。
此时,王大伯遇到了不太对劲的事。“签订合同时,我发现购房款少了,从原来的57.7158万元,变成了51.9442元,少了5.7716万元,刚好是一年的返租款。”王大伯询问了房产公司,对方表示,2008年这一年的租金已经直接抵扣到房款里了。
“事后,我才觉得,房产公司这样的做法不正规,带有明显的逃税迹象。”王大伯表示,不过,当时他认为这个商铺回报很丰厚,就对开发商这样的做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向任何部门反映。
通道变商铺?开发商不承认
本以为买下了一间“黄金铺”,没想到,却成了王大伯烦恼的开端。
“我人在温岭,办理手续要跑到椒江,有点麻烦,我就对办理房产证不怎么上心。后来,朋友一句话提醒了我,房产证才是产权的标志。2010年4月,我跑到市房管处办理商铺产权手续。”不料,房管处方面却表示,王大伯购买的这个商铺没有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无法办理房产证。
随后,王大伯又向房产公司了解情况。对方给出的答复是:王大伯是一次性付款的,其他几个商铺的购买者都是按揭,因此在向房管处递送相关资料时,不小心将王大伯所购买商铺的资料给漏掉了。
王大伯翻翻合同,里面明确写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台州房管处申请登记备案”,于是,多次跟房产公司交涉。房产公司虽然承诺尽快补办手续,但态度却不怎么好,多次说法不一。
在交涉的过程中,王大伯又发现了令他惊讶万分的事情:他购买的这个138号商铺,可能是由通道改建而成的。
2010年4月9日,王大伯无意中发现,在中国美院风景建筑设计院绘制的施工设计图中,138号商铺所在位置是门厅通道,而不是商铺。而在房产公司和王大伯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附的底层平面图中,这处通道上出现了138号商铺等6个商铺。
王大伯向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反映施工图纸跟平面图不一样时,对方表示,这张施工图是房产公司上报审批用的施工图,不是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施工图,不能算数。
当王大伯追问“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在哪里”时,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单位没有这张图纸。王大伯不死心,又跑到相关部门去查询施工图,也没有找到。
王大伯认定,房产公司可能存在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的行为,可惜,支持这一说法的证据不够充分。
退了商铺退了钱,追回了钱财气坏了身体
虽然闹出了施工图纸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这事,王大伯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继续跟房产公司交涉,要求办理商铺房产证。
2010年8月,房产公司通知王大伯,可以办理房产证了。
王大伯跑到房产公司一看,又惊呆了:原本2008年8月8日签订的购房合同,被划掉了日期,又重新手写署上了“2010年8月18日”。修改后的日期处,还盖上了4枚房产公司的校对章。
“我是买受人,房产公司修改日期为什么不通知我?即使要修改,也得我签字啊?为什么单方面就修改了合同?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王大伯很生气,跟房产公司方面争论不下,办理房产证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商铺买了2年,房产证却还没拿到手。想补办,却惹出了这么多闹心的事。王大伯对该房产公司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感。
2011年,王大伯坚决要求退还商铺,并由房产公司退还相应的房款等。但是,王大伯的要求被房产公司方面拒绝了。
无奈,王大伯开始向《今日早报》等媒体求助。媒体介入后,房产公司方面松了口。
2011年3月15日,房产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表示,王大伯年纪大了,出于对他的照顾,他们同意退房。但是,这名负责人也明确指出,签订合同后,他们一直催促王大伯尽早办理商铺产权手续,但王大伯一直不肯协助办理,这才使商品房申请登记备案一拖再拖。
无论如何,经过协商,房产公司退还了王大伯全额房款、物业维修基金,再赔付了14万元的利息。期间的返租,也不再要求王大伯退还。
“看起来,我确实没有损失钱财,但是,这几年经历的事情,是我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我生了多少气、跑了多少回、写了多少资料……只有我自己知道。”王大伯叹息着表示,自己本身就患有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等病,这几年为了这事一直奔波,健康每况愈下,大不如前。
王大伯奉劝市民,买房子或买商铺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一定要找信得过的开发商购买房产。
【法律解读】
一、购买商铺者如果是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话,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购房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索引页、户主页、户口单页)
3,原件
4,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账单
5,购房合同原件
6,首付款收据
二、银行按揭购买商铺的,首付最低50%以上,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最长贷款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