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布“穗六条”,要求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应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昨日下午发布了 《关于调整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火线”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 至七成,广州成为继北京、上海、深圳后,又一个提高二套房首付的城市。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通知》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同时,人行重申了国家有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调整将从本月25日起实施,借款人在广州全部行政区域购买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需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而购房时间的认定,则以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签约为准。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11月4日,14届8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穗府办〔2013〕14号文的补充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通知》是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根据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采取的具体措施。
2013年以来,广州市住房价格上涨较快,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月广州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20.2%。迅速上涨的房价也使得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整差别化房贷政策,压缩投资性购房需求。
目前,广州市内各家银行目前仍执行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六成的政策。但由于多家银行年底贷款任务早已完成,加上贷款资金额度紧张,不 少都纷纷提高了房贷利率。“我行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借款人资质及风险判断等因素实行差别化定价,首套最低执行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最低执行 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1.1倍。”工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昨日回复记者表示。不过,大部分股份制银行已经纷纷将首套房贷利率上浮5%—10%。
值得注意的是,人行广州分行这次《通知》中还特别指出,对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对套数的认定标准依然按照“认房又认贷”执行——按照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同时,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最后指出,各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借款人的资格审核,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人行广州分行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进行检查。
政策背景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重申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房 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同 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提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可结 合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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