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现实当中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房屋交付以及过户房款支付等等行为,但是有的时候会发生签好合同后,卖家突然觉得卖亏了或者发生了其他特殊情况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该怎么处理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签完二手房合同卖方反悔了怎么办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又反悔的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买家可以按照以下做法维权: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做了明确的约定,买家可以按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并且,通常是要求买家退回房款,并且可以主张一些赔偿等。
其次,如果未约定违约责任或是约定不明确,并且双方协商也未能达成的一致,买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并且,因为一方违约提起诉讼的,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卖家怎么赔偿损失,比如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2、去法院提交起诉状,一般民事诉讼遵守“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直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涉及房产纠纷,并且是房屋权利确认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的,即属于不动产纠纷。
所以,按不动产纠纷管辖法院规定,起诉时要到房屋登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
3、起诉被法院受理立案,起诉后拿到受理通知书,接着按照法院通知书要求,等待法院确定开庭时间。
4、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如果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之后,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会遭到法院撤诉的风险。
可以看到如果买卖房屋合同属于合法合同但是卖家拒绝进行合同履行的情况,不管合同中是否对于这种情况做了相关约定都属于违约行为,这个时候买家可以积极主张违约赔偿。不过如果违约损失较重或者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