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双方就房屋购买事宜也进行了讨论,达成了某种约定等等。但是有些二手房买家在交易之后,遇到了卖家不肯根据当初讨论好的内容履行的情况。一旦二手房卖家不履行买家会有损失。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二手房买家能要求继续履行吗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签署合同到正式过户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此期间,如果房价的上涨幅度远远超过卖方收取的定金,卖方在利益的驱动下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其他买主。有很多购房者前往本站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目前相当一部分购房者对违约责任有着错误的理解,认为卖方只需双倍返还定金即可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因此,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卖方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买方也有权要求卖方承担金钱形式的违约责任,即买方可选择要求卖方承担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上涨的损失”。房屋上涨的损失,一般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
因此,卖方不是简单地只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责任,还包括了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更严重的违约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而买方也可以通过提高定金额度或约定高额的违约金等加大违约成本的措施,来保护二手房交易的正常进行,消除卖方主动违约行为。
如果购房者遇到上述情况,应及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买二手房需注意什么
二手房购房合同签订需注意的六个要点:
第一: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房产也是骗子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往往购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准备过户时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去找人去又无法找到当初签约的那个人了。因此,二手房购置必须确保签约主体是合法房主,有权进行房屋的买卖。
第二:合同上明确标明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对卖方来说,最重要的是标明付款时间,尤其是分几次付款购房的方式,不能模糊的口头约定。对买主来说,过户时间很重要,因为过户了就意味着房产法律上的权属发生变化,就是属于自己的房子了,就拥有房子的一切权益了,不约定过户时间,中间容易出麻烦,尤其是房价变化大的时候。
第三:合同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费用,比如说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这些费用有些是预付费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省得购房后才发现问题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第四: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和房屋过户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存在违约的变数,不少人购房时基本就只注意房款,过户等问题,而忽略了违约的可能性,因此购房合同必须要写清楚各种违约的负责主体,违约的赔偿具体数目等,这样才能有效约束违约行为。在购房合同中,可能还有一些问题一时无法确定,这些可以在后来确定时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情况,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
第五: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第六: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在签订二手房合同前,要对该房产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外,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
二手房买卖本身就是存在比较多的风险问题,建议大家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一旦达成某种承诺必须要写在买卖合同里面。对于二手房买家能要求继续履行卖家却不同意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建议你点击若悠网在线咨询系统找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