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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产权人不在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575 次  来源:网络

些卖家并没有来到现场,而是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来着手所有的事宜,在这时候很多卖家就会特别的担心,担心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本人,将来影响自己权益,那么,二手房买卖产权人不在怎么办呢?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二手房买卖产权人不到场怎么办?

首先,如果想以你的名义买房,必须你本人到房产局,带着你的身份证签字才可以,或者你父亲带着由公证处出具的你委托你父亲帮你购房的委托公证书才行,普通的委托书也不行。第二,卖房的审核是更严格的,除了房证和契证之外,还需要你本人携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已婚的是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在房产局声明你同意卖房,这个交易才是有效的。或者另一种情况就是你父亲做为受托人,携带你通过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来委托你父亲帮你卖房。但是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如果想出公证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也是必须你本人到场声明才能出具的。所以说,这个整个交易过程有很多问题,第一,如果是用公证书卖的房,那主要问题就出在公证处上了,如果是直接以你的名义卖的房子那就是出在房产局上了。看来你爸的能力是挺强呀。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一般操作如下:

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

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

3、出示公证委托书,

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查二手房产权人:

一、要求售房者或者卖房提供合法证件和资料

合法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其他资料是指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卖房者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可以向售房者提出要求对方出示这些证件和资料,必要的时候可以复印留存。这些证件和资料都是最原始和有力的证据。

二、向房产有关部门查询验明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某些大城市,如深圳,可以在档案大厦及各所在区的国土局查询。查询的主体一般只有两种:

1、业主。一般情况下,只有业主才有权查询。

2、律师。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的相关信息了,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必须要求产权人到场,要是房屋产权人没有来到现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人们要三思。二手房买卖产权人不到场交易之后双方产生纠纷,想要通过法律完美解决可以就此问题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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