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空前活跃,但由于法律不健全、市场不规范、人们的不知情及法律意识淡薄,二手房交易法律纠纷不断,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二手房交易纠纷主要集中在购买资格、税费、中介费等几大方面。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交易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享两个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
1、与通过中介公司获取的房源私下交易要担责
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的介绍,看中某一房产,并于同日签订《房屋买卖确认书》,约定“若张某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该中介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本物业买卖交易的,应向该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而后,买卖双方发现彼此为中学同学。为逃避支付中介服务费张某遂与业主私下成交。事后,该中介公司发现要求支付违约金,张某拒绝。之后,该中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最终判定张某向该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2.5万元。
在通过中介公司购房时,应事先对需签字的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及了解,并且在获悉相关房源信息后,不应为逃避中介服务费而“跳单”。若认为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服务费过高,可与中介公司或经纪人进行协商。
2、因对自身购房资格不清楚造成交易失败需赔付
异地户籍杨某,离开已任职5年的公司,对于当时该公司出资为杨某购买的A物业,杨某与该公司领导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全权委托该公司以100万元出售A物业,售得房款双方平分。”后杨某收到该公司通知表示A物业已出售并收到转账的50万元。
然后杨某购买新房产交易过户时,房地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杨某名下已有一套物业,不能再次购房。经调查得知,原任职的公司未能成功出售A物业,就将其作为公司宿舍。最终,由于杨某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交易不成,业主李某没收定金5万元。
在购买物业前,应注意核实自身的购房资格。同时,也可事先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若由于购房资格导致交易不能履行的处理方式,从而减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