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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交易怕的就是上当受骗,或者是产生纠纷,因此很多购房者与出售人为保险起见,选择寻找中介进行辅助。中介可以为购房者提供房源,为出售人提供买家,从而促进二手房交易的进行,当然购房者、出售人必须向中介(居间人)提供报酬。但关于居间人具体的权利以及义务有哪些却是模糊的,下面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看过以上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购房者和出售人在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时候应该多做注意,一方面将该给的报酬付清,另一方面将中介该旅行的义务落实于合同之中,对自己和对方负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华律,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