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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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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燕郊落宗事件并非个例,在推动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问题。购房者通过合法手续买到房屋,房本上清楚写着70年产权住宅用地,后来却被告知房屋不能落宗,而陷入“落宗困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国跃认为,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主张权利:

第一,向政府部门主张权利。根据《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购房者对房屋登记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登记时,购房者可提起行政复议。

第二,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不能依约为购房者办理房屋登记的,购房者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开发商提起诉讼主张违约责任,同时,购房人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公示相应信息、存在销售欺诈行为的,购房者则可诉请法院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长期从事房地产领域诉讼业务的上海镇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斌也持同样的观点:“购房者可以主动要求政府对违法销售房屋的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也可以就此提起行政诉讼,推动政府依法处罚开发商。”

购房者怎样规避产权风险?

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购房者在看房过程中应谨慎,除了看房子本身,还应关注房子的土地性质,具体可以按以下两种方法做:

1、向开发商索取相关资料

为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出现,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可向开发商索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资料。对于二手房,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土地性质。

2、审查土地性质

购房者要注意审查资料的真伪及其与地块的对应关系,以明确房屋坐落土地的规划、用途、性质等情况,如果是住宅性质就没有问题,如果土地是工业性质,购房者就应该慎重购买。尽量避免因规划或土地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法律风险。比如说开发商在拿地后更改土地属性的情况并不鲜见,其最常见的手段便是以“文旅、休闲”、或者“工业园区”等名义拿地,再超标多建住宅,缩水配套,购房者一定要鉴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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