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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我在2月末经中介签了一份买卖房屋合同,我是卖方,现在正赶上新征20%税,所以我很着急过户,但是合同上没有对买方有时间的约定,这就导致了我的一切手续都不能进行下去,因买方不是本地人,户口和工作都在外地,据她说工作非常忙,来一次很不容易,并且需开的证明都很麻烦且还没开到手,我找中介公司,他们也在催她,可他说现在实在脱不开身,好像是在拖,她交定金1万元,合同写着如果我不卖了,我得返2倍定金还有11700中介费,共31700元,我现在认为中介签合同时对我不负责任,对买方没有时间约定,这样买方拖到什么时候都无所谓了,对我是极其不利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中介公司在签合同上是否有问题?
律师解答:网友你好,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的,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的协议中对于买方的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可以对此进行协商,确定履行期限,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果未达成补充协议,你可以以书面方式告知其限期履行,给予其准备时间,限期届满仍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