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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会跟开发商先签订认购书,然后再缴纳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等。但是有些人在签订这份商品房认购书的时候,担心协议会没有法律效力,就想要提前认识下它的效力。若悠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商品房销售签订的认购书有何效力
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2、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3、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
4、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很大的区别,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
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
三是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商品房销售签订的认购书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提醒大家在签订商品房销售签订的认购书的时候必须要能够去看清楚它的内容。要是你对于商品房销售签订的认购书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时,不妨在线咨询一下若悠网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