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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商品房不接房的正当理由

发布时间:  浏览: 473 次  来源:网络

现在购买的房子类型都是属于的商品房,商品房在购买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如果自己购买了房产之后发生哪些情况是可以不用接房子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属于商品房不接房的正当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与实务情形,律师认为,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

(一)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四)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五)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六)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上述情形中,前三种是出卖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出卖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这才是对抗出卖人交付的正当理由。

收房的过程并不复杂。带齐身份证件、相关资料、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按照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前去收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是对整个小区综合验收,除了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外,还要求有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等专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供电、给排水等营运部门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及已经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房子出现了重大的质量纠纷的时候是可以不用接房,或者是房子不具备付诸在保证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种情况,房产的价格很高所以大家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应当注意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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