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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付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咋办

发布时间:  浏览: 449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购房时没有注意房屋质量细节,总是在购买之后,发现该商品房是存在质量问题。在实践中,如果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已交付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咋办

如果是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并且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居住使用,那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自己由此遭受的损失。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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