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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的转让方式包括几种

发布时间:  浏览: 409 次  来源:网络

现在很多人为了减少购房的支出也会选择期房,购买期房是有风险的,因为不知道修建好之后的房价是否比购买时候的房价高还是低。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期房的转让方式包括几种

通常来说,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转让:

1、认购合同转让。这是投资购房者的常用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买房者先行订购,签订认购书,然后将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想要买房的人。认购合同的转让方式大多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好转让价及其他相关条件后,双方前往发展商处变更认购方的名字,待发展商与新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后由中介公司将转让价款支付给先行认购的一方。

2、重签预售合同。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交了首付又急需用钱的购房者身上,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已经与发展商签订预售合同,再与新的购房者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并且去交易中心取消登记,由新购房者与发展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将新的预售合同送往交易中心备案登记。

3、取得产权证后交易。购房者买下房子签订好预售合同,再将房子出售给其他人的,可以与新购房者签订出售协议书,双方的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等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

二、转让期房要注意什么

期房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不能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而已。在转让期房是要注意以下问题:

1、并不是经过公证的买卖合同卖房者就不会违约。

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必须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由于期房还未取得产证,所以公证处不会对上下家签订的期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有的人于是想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进行见证,其实,无论公证还是律师见证,都仅针对合同内容是否违法、是否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证明,不可能涉及合同将来的履行情况。任何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都不能保证对方将来不会违约。

2、违约并不是只需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是指在任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并不以违约金为限,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违约时,并不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了。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同时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继续交易,因为继续履行合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期房转让要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认购合同转让,第二种是重签预售合同,第三种是取得产权证后交易,并不是经过公证的买卖合同卖房者就不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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