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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要防范哪些陷阱

发布时间:  浏览: 402 次  来源:网络

针对去年省会消费者在二手房交易中遭遇的问题,石家庄市住房局、工商12315和省消协共同提醒消费者:房产属于大件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前要做好功课,购买时最好请有专业经验的人员陪同。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应全面、详细地了解房产的所有状况,并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详尽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违约责任等。更要谨慎防范以下四点:

1、虚报价格

对于房源价格参差不齐的问题,建议购房者理性判断自己可以接受的价格,然后和房主见面双方谈判,对于网络上房源帖子的价格,以及二手房中介经纪人给出的报价,作为一个参考值即可。

2、中介费猫腻

关于中介费的问题,根据记者调查了解,目前中介公司给出的中介费率几乎都在1%——1.5%,中介费率其实都有可谈空间,建议购房者多方打探,然后根据自己所买的房屋价格来权衡。

3、设局“逼定”

针对看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一些中介为了完成签约使用的小伎俩,购房者更是要保持一颗平常心,最好不要表现得过于喜好某套房源。跟平时买其他东西一样,过于喜爱往往被销售者利用,从而欺瞒一些信息。

4、房款风险

在购房款支付问题上,房款一般分为三部分,定金、首付款、尾款。首付款的支付时间双方一定要协商一致,一般是在网上签约之前交付,而尾款的部分更需注意,如若是贷款购房,除去贷款金额剩余的部分房款,应该进行资金监管,不可直接交付给卖方,以免发生风险,因不做资金监管而发生的房钱两失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业主抛开中介

“私下成交”要担责

除了不良中介二手交易中玩各种招数外,记者采访中发现也有少数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造成了二手房的乱象。有业主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买卖,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达成成交意向后,跳过中介直接成交,以规避中介费,却因此引发官司支付中介公司违约金的现象。

对此,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也提醒消费者,在和中介签订的相关协议或者居间合同中如果约定了禁止“跳单”的条款内容,那就不要再进行私下交易。建议通过中介公司购房时,购房者应事先对需签字的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在获悉相关房源信息后,不应为逃避中介服务费而与业主进行私下交易。若认为中介服务费过高,可与中介公司或经纪人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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