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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高居不下,买房成了现在年轻人头等难题。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背负着长达十几年方能偿还完的贷款才能购入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子。那么我们在买房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来避免买房纠纷呢?
一般在购买二手房时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前几年时常会有新闻报道某某人购入一套房产,在搬家时才发现原房主竟然将房屋以低价组给他人长达几十年。又或者搬入时发现房屋已卖给他人。对于这类事件,我们一般如何处理呢,租房人还是购房人谁能住到房子里呢?
我国民法中有一项保护制度称为“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指: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对于第三方民法一般采取保护制度,即上述租房人因为不知道房主变更,属于善意第三人所以收到法律保护,新的房主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租房人可以继续居住该房屋。至于上面提到的第二种情况则要看先购买房的一方是否进行了登记。登记是我国不动产变更的公示方法,如果进行了登记那么后购买的一方无效。如果先购买的一方未登记而后购买一方已进行登记,那么房屋归属后购买的一方。
遇到买房纠纷,我们可以找到当时的售房一方要求他们归还不当得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