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捐助买房妻子是否也能享受该房产的所有权?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
家父捐助买房妻子是否也能享受该房产的所有权
如果是婚前买房,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买房,则属于双方共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就以一个案例为例:
高先生结婚之后一直租房居住,父母看儿子过得艰苦,打算趁目前房价略有下降为其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他们三人的名字。高先生想知道,他妻子是否也能享受该房产的所有权?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先生的房产是父母为其婚后购置,父母将高先生加为共有人。如果高先生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儿子一方,高先生妻子对此房产无任何权利;如父母未作任何表示,则视为是对高先生及配偶的共同赠与。
【案例】
王小姐于婚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王小姐一个人出的。不过,房产证是在婚后拿到的,贷款是和其丈夫陈先生一起在还,请问王小姐这套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如果王小姐离婚,该房产首付款应属于王小姐的个人财产,婚后王小姐和陈先生共同偿还部分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有法律并未对房产升值部分作出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也会考虑上述因素,在财产分割时判令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