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买房之前都会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并签订认购合同。但有时,付完定金后又因种种原因,购房者不想买这套房子了。这个时候定金还可以要回来吗?若悠网小编将结合具体案例,告诉大家购房者到底能不能拿回定金?
网友提问:
我看中了一套房子,然后交了3万定金并签订了认购书,不过还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交首付。但我现在又不想买了,那我交的定金还能拿回来吗?
律师解答:
买房时付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不是想退就退,因为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是很难退的。根据你的情况,除非你的理由充分,否则属于违约,这种情况下,开放商是有权不向购房者退还定金的。
至于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小编在此列出几种常见情形:
(1)补充协议难达一致,可要求退还定金。在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合同时,可能会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购房者对协议内容存疑,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并因此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2)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3)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户型、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4)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的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当然,您也可以主动与开发商多沟通沟通,如果对方同意归还定金,那也是可以的。
最后,小编还是提醒一句,大家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以免后期给自己带来麻烦与不快。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其他了其他的纠纷,欢迎在线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