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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之前要注意哪些问题可将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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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买卖房屋一般会涉及到大额的资金交易,然而很多人对二手房交易并没有深入的了解,往往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所以,购房前,买卖双方一定要清楚认识到购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尽量将风险降至最低。

核实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以下情况的房屋千万不要买:

1.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

2.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

3.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

此外,如果要购买的房屋是公房,卖房人要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小尾巴

1、费用拖欠。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应特别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还有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

2、户口期限。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3、收据保存。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过程,后面也有可能引发很多纠纷,所以,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收据。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共同签字,各自保留,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

应对技巧

1.当下楼价上涨,买家如想防止卖家毁约不卖,可交足额定金或约定高额违约金,提高违约成本。但定金或违约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20%;

2.卖家有可能以定金在监管未拿到手为由毁约卖楼,所以预约买卖合同中应注明“交由第三方监管即视为卖方收讫”;

3.为避免交楼前业主存在拖欠费用等现象,你需要签一份交房保证金协议,约定从定金中扣除1万元左右的保证金。在查验家具、电器完好,水电、物管等费用缴清,钥匙交接完毕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4.买家在付款时,应尽量采用能在银行留下划转证据的方式进行付款,由此能够增加购买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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