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不开房子,现在一套房子,房屋总价高,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也经常会因为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而闹得不可开支,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将来离婚后,身无分文,又居无定所。很多人说,现在的小年轻们在结婚买房时,就想好了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还没有结婚就想好离婚的事情。其实,这不能怪人们现实,而是被残酷的社会现实所迫。很多人对于婚前婚后买房,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都是傻傻分不清。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都有这些区别:
一、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如何区分?
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没有结婚,双方婚前共同买房
1、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且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也很难得到保障。
2、如果房子是登记在2人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3、如果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且约定好了分配比例,则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费用,房屋增值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购买一方所有;而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所有。很多女人们纠结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觉得这样没有安全感。在众多还没有买房的人群中,能有自己的房子而不必租房是多么幸运。再者,男方婚前全款买房,你也可以省去还贷的压力,自己的工资也可以用来投资理财,也算两全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