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准备买房结婚,无意中聊到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的问题,想必不少朋友也很想知道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的一些规定,今天华律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情景一:婚前单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
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以个人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了自己和小丽两个人的名字
华律小编分析:结婚后房子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假如2人离婚,双方可协商分配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另外,若是小明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写了小明小丽两人名字,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情景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
小明小丽准备结婚,双方共同出资买婚房,房产证上写了2人的名字。
华律小编分析:如果两人共同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子是夫妻2人的共同财产,房贷债务也是2人的共同债务,离婚的话双方可协商分配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2人共同全款购买的话,房子仍然是2人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可协商分配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法律规定是按份共有,意思就是各自可以拿回出资的部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景三: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单方名字
小名小丽为结婚买房子,双方共同出资,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小丽的名字
华律小编分析:如果两人共同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这样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限于双方无争议或者有证据可以证明各自都有出资的情况下。),但是小明一旦不能证明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小丽的前提下,而且小丽也不予认可该事实的情况下,小明的合法权益法律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小明真的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华律小编总结:无论是全款买房或者贷款买房,所有的借款和付款交易,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系统进行,因为银行对类似的交易记录保留的时间很长,证明力也就强。最后提醒各位夫妻或者准夫妻们,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以上财产分割问题,只有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财产所属问题,并且一般都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未果的才会由法庭判决。经济账是一笔难算的帐,大家一定要注意切勿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影响夫妻和睦,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