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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买房签合同要考虑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  浏览: 346 次  来源:网络

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制式文本,开发商也不大可能因为某个购房者而更改制式合同,签合同时还得签一堆的附件等。很多人索性就不去认真看合同了,每一页签上名字反而是最重要的。等到最后出了问题才去认真看合同。结果呢,合同写的就是那样,维权也没法成功,只能吃瓜了。

我们要提醒购房者的是,虽然购房合同是制式的,但有些条款还是要仔细看的。签购房合同并不是签名字就可以了,你至少需要看清这些内容:

1、预售证号

购房合同里会有你所买楼栋的预售证号,成都很多楼盘都是分批次开盘,也是分批拿的预售证号(可在网上查询),因此,每个楼盘都可能会有好几个预售证号,预售的范围也是不同的,一定要看清你购房合同上的预售证号预售的楼栋范围是否包含了你自己的房号。

2、看清房号是否正确

房号是贯穿整个买房过程始终的,看房时选定了房号,后面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各种附件条约上面都应该是先前选定的那个房号,而且合同附件里户型图上的房号也应当是一致的。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地方的房号有误,都可能对将来的收房带来麻烦。

3、面积确认清楚

合同中关于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都会有明确的数字体现,但却没有赠送面积的体现,因此,开发商宣传前期所提到的“超大赠送”其实是得不到保障的。另外,面积误差的处理也是需要我们看清楚的。一般来讲,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也可以开发商协商解决。因此,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4、交房时间是否明确到年月日

只有交房时间明确了,才会有“逾期交房”这一说。因此,交房时间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例如只注明竣工日期,对于交房日期则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另外,还要明确逾期交房的违约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5、明确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中关于物业管理的条例也是要看清楚的,物业费怎么收,物业的类型是什么,还有物业等级。这些都应该重视,因为交房后,与我们直接接触的就是物业了,签合同前把这些事项看清了免得日后与物业公司的人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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