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过房子的人可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与开发商签了合同买了一套期房,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觉得月供压力太大、急需用钱、打算提前套现等)打算卖掉这套还没收房的房子,能卖吗?
我们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怎么规定的,该法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7种房地产不可转让的情况: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③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④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⑤权属有争议的;
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条款针对的是已经交房的房产,另第四十五条这样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时至今日,无论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还是其他法规条例都没有就这种情况做出明确规定,只有地方城市出台过相关办法。
而从以往的案例来看,期房转让也不是不可以的。
1、房款已结清预售房
这种情况,虽然还未收房,但可以自由买卖,房主只需要将房屋买卖需求告知开发商,由开发商协助房主完成过户手续。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注意,买你房子的人必须全款支付。
2、房款未结清预售房
如果购房者只是交了首付款,余款尚未结清,如果没有网签的话比较好办,直接找开发商协调,更名购买就好了;已经网签未申请贷款的预售房,先得申请撤销网签,然后再走预售对象变更手续,重签合同,也需要和开发商协调;已经网签并还贷中的预售房,还涉及到银行债务关系的转让,由于尚未交房,需要由开发商出面协调银行和购房者,办理预售房转让手续。
转让预售中的房子,并没有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实际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让。
1、全款买房的购房者转让预售房,实际上是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开发商)的同意,但需要告知债务人开发商,否则无法完成转让。
2、非全款买房的购房者转让预售房,购房者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转让预售房必须征得开发商和银行(已完成贷款手续的情况下)的同意,否则无法完成转让。